甬股交"担保贷"
产品介绍
产品简介 | 宁波各县市区国有担保公司针对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简称甬股交)挂牌的、有一定流动资金缺口的中小企业,为流动资金贷款和票据承兑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宁波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再担保。 |
准入标准 | u 工业及生产服务类企业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 u 企业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无重大经济、民事纠纷,公司主要股东未受过刑事处罚; u 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 u 企业应能提供担保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接受担保公司的贷后检查,并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资料; u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出具同意股权质押的相关决议; u 申请企业原则上要求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 |
出质股权满足条件 | u 拟出质股权份额不低于挂牌企业总股本的10%; u 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到位; u 拟出质股权必须为在市场依法可流通、质押的股权; u 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
放款前提 | 企业须在甬股交完成挂牌。办理股权质押的,则须先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且须在甬股交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
融资额度 | 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综合测算确定,担保贷款主体必须为新增主体,单户企业(含关联企业)最高担保额度为500万元,且在担保公司所有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注:提供反担保的企业可适当提高抵质押物的折算率。 |
宁波市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责任余额30%的再担保条件 | 1、银行提供优惠利率,与宁波市再担保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资金存放银行利率按协议执行,即特别约定的从约定;2、担保公司向银行缴存保证金的比例不超过担保金额的10%;3、银行对该担保贷款承担20%的风险敞口。 |
资金用途 | 流动资金、支付货款等 |
担保期限 | 6个月-1年。 |
反担保措施 | 按各担保公司具体要求规定执行。 |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股权业务部:87159063;股权业务二部:8715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