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知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和路径?
时间:2022-05-25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就定期报告而言,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全文应该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公司也可以将年度报告刊登在其他媒体上(如公司官网),但不得早于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的时间。

因此,投资者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定期报告全文和摘要,可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上查询定期报告摘要,可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报刊开办的网站上查询定期报告全文。

关于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4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8月31日前)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在定期报告具体披露日期的确定上,一般是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披露时段内自助预约披露日期,披露日期一旦确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作变更,以保证定期报告披露有序进行。

(来源:上交所投教)